簽字者要承擔的法律責任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1、如果作為代理人簽名,且有合法代理手續、出借方也知道是代理的,則簽字者不負法律責任,應由實際貸款負責償還貸款;
2、如果不屬於上述情形而替別人貸款簽字的,簽字者在民事法律關系中就屬於貸款人,負有償還貸款的法律義務。如果實際貸款人到時不還貸款的,應由簽字者負責償還。
委托代理授權采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限,並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數人為同壹代理事項的代理人的,應當***同行使代理權。
代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代理事項違法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違法未作反對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幹意見》
第十六條
有保證人的借貸債務到期後,債務人有清償能力的,由債務人承擔責任;債務人無能力清償、無法清償或者債務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借期屆滿,債務人未償還欠款,借、貸雙方未征求保證人同意而重新對償還期限或利率達成協議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