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調整以下內容:
(1)安置管理。對2022年及以後銷售的人才限購商品房項目,取消家庭人口對應的戶型購買面積,申購家庭在申請保障資格時可結合自身實際自主選擇戶型。即人才限定型商品房不區分壹人、二人、三人戶型,申購家庭可自主選擇50平米、60平米或70平米戶型,戶型不再與申購家庭人口掛鉤。
(2)售後管理。首先是縮短掛牌交易時限。榮證綜[2020]49號文件明確人才限價商品住房自取得房屋權屬登記證書之日起10年內不得上市交易,現調整為自取得房屋權屬登記證書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二是取消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約束機制。榮[2020]49號文明確保障家庭購買人才限購商品住房後,不得再購買新的商品住房。考慮到人才家庭改善居住條件的需要,現調整如下:購買人才限購商品住房後,在符合福州市商品住房限購政策的前提下,允許購買普通商品住房改善居住條件。在《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優化調整人才限購商品住房銷售管理辦法的通知》出臺前,兩項售後管理調整辦法可適用於禦榮府、景雲公館兩個人才限購商品住房項目。
除上述優化調整內容外,福州市人才限購商品住房銷售管理仍按鄭融綜[2020]49號文相關規定執行,同時,二類限價商品住房可參照上述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