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身份證件;
常住戶口證明或有效居住證明,及固定住所證明;
婚姻狀況證明;
銀行流水;
收入證明或個人資產狀況證明;
征信報告;
貸款用途使用計劃或聲明;
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銀行貸款需要的條件:
年滿18年周歲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城鎮居民常住戶口或合法有 效的居民身份證明,銀行貸款要求貸款人年齡壹般在18-60歲之間;
有穩定合法收入,有還款付息能力;
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無抵押貸款辦理的程序壹般分為三個步驟:
客戶遞交基本信息資料,包括工作單位和聯系電話;
放貸銀行或公司核查客戶的信用信息,包括客戶的信用級別是否有違法記錄,針對個體戶和中小企業,還需調查其企業經營狀況;
放貸單位工作人員與客戶簽約,並在最短時間內實現放款。
法律依據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準予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由登記管理機關登記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名稱、住所、宗旨和業務範圍、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辦資金、業務主管單位,並根據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的不同方式,分別發給《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合夥)登記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登記證書》。
依照法律、其他行政法規規定,經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審核或者登記,已經取得相應的執業許可證書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應當簡化登記手續,憑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的執業許可證明文件,發給相應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