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點:額度小、期限短、低門檻、高利率、無擔保、無抵押。危害:校園貸款是具有高利貸性質。校園貸款會滋生借款學生的惡習。
2016年4月,教育部與銀監會聯合發布了《關於加強校園不良網絡借貸風險防範和教育引導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園不良網絡借貸日常監測機制和實時預警機制,同時,建立校園不良網絡借貸應對處置機制。?
2017年9月6日,教育部發布明確“取締校園貸款業務,任何網絡貸款機構都不允許向在校大學生發放貸款。”
開展校園網貸業務整治,現階段壹律暫停網貸機構開展在校學生網貸業務,逐步消化存量業務;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發現網貸機構主要辦事機構與營業執照所登記的住所不壹致的,應通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接到通報後應依法進行處置。?
2018年11月19日,武漢警方通報武漢市首例以敲詐勒索罪被追究法律責任的“校園貸”案件。涉案惡勢力團夥面向在校大學生發放貸款,通過哄騙、恐嚇等索取高額利息和費用,並脅迫無力還款的大學生“轉貸”還款。日前,團夥成員壹審被判11個月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