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抵押物,房屋產權屬於抵押權人,抵押人無權私自改變所有權。如果房屋更名,應在還清貸款並解除抵押後辦理登記手續。在貸款還清之前,該房產的產權並不歸自己所有,而是與銀行共同拖欠。因此,如果妳想轉讓,妳必須得到銀行的同意。只有當妳提前歸還剩余的貸款財產時,妳才能擁有它。還貸期間的商品房原本不能出售,現在可以通過再融資出售。即在銀行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人要求原貸款銀行延長貸款期限或將抵押給銀行的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申請個人住房貸款變更貸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將轉讓所得價款提存抵押權人。轉讓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