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臺“封頂房貸”政策
中國銀保監會山西監管局發布《山西銀保監局關於進壹步規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管理的通知》(晉銀保監發〔2019〕93號)。其中提到,銀行業金融機構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住房貸款。銀行業金融機構在辦理新建商品房按揭貸款,二手房買賣抵押貸款以及其他形式的房屋抵押貸款業務時,要以在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抵押合同作為放款依據之壹。同時,將加強購房者貸款資質審核,強化個人綜合消費貸款流向監管,嚴禁資金挪用於購房。
山西銀保監局指出,部分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管理存在較多違規問題,風險隱患較大,發布該政策旨在進壹步規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將規範房地產市場信貸環境,減少購房者遭遇購房風險。
山西“封頂放貸”政策的出臺依據為《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銀發〔2007〕359號)第三條:“商業銀行應重點支持借款人購買首套中小戶型自住住房的貸款需求,且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住房貸款”。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有北京、杭州、溫州、寧波、福州、泉州等8個城市執行“封頂放貸”政策。這些城市中大部分為熱點城市,樓市相對活躍,房價此前上漲較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