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銀行根據公積金中心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借款人夫婦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審核。
3.公積金中心審批後撥付委托貸款資金,受委托銀行根據貸款合同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4.以房屋抵押擔保的,借款人應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如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雙方共同簽署並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應將有價證券交由管理部或聯合中心保管。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發放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