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被法院查封的房屋也是絕對不允許處分的,包括買賣、抵押、出租。如果法院查明,可以對處置者采取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情節嚴重的,可構成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罪。
3.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壹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或者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隱藏、轉移、變賣、銷毀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轉移已被清點、責令保管的財產的;
4.《刑法》第三百壹十四條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毀損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的。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5.《擔保法》第三十七條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監管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