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要求開發商或建築安裝企業提供《中國農業銀行貸款業務規則(試行)》規定的壹般相關資料外,開發商還應提供以下資料:
(壹)資質證書的制定;
(二)經濟適用住房開發項目列入國家年度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投資計劃和信貸計劃並經政府部門有效批準為項目減免稅費;
(三)土地出讓合同、土地出讓金支付憑證和土地規劃紅線圖、保障性住房開發項目土地劃撥證明;
(4)已開始預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提供縣級以上房地產管理部門批準的預售許可證;
(五)公共建築的總平面圖、規劃設計方案、投資概算(預算)、供水、供電、供氣和雨水、汙水排放合同及證明材料;
(6)抵押物保險單或借款人同意為抵押物投保的承諾函;
(七)建設和聯合建設的合同或協議;
(八)建設工程保險單或借款人投保建設工程保險的承諾書;
(9)與貸款有關的其他材料。
建築安裝企業除提供貸款操作規程規定的壹般相關資料外,還應提供以下資料:
(壹)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
(二)在外地註冊的建築安裝企業進入當地承接工程的許可證;
(三)中標和施工協議、合同及建設項目清單;
(四)中標和建設項目的規劃設計方案和投資概算(預算);
(5)其他貸款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