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來看房地產開發貸款:是指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對外銷售、租賃等用途的住房、商品房、綜合用房等房屋建設項目,以及政府授權或委托有償出讓或轉讓的土地開發項目的貸款。
在我國固定資產貸款的介紹中,明確提出固定資產貸款按用途分為基本建設貸款、技術改造貸款、房地產開發貸款和其他固定資產貸款。
結論:房地產開發貸款屬於固定資產貸款。
擴展數據:
投標手續
1.提交申請。借款人提交貸款申請表和銀行要求的相關資料,包括營業執照、公司章程、最近三年的財務報告、項目立項和批準文件、項目經濟效益分析、還款計劃等。
2.貸前評估。銀行進行貸前調查評估,調查借款人的信用等級和貸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核實抵質押物和擔保人,形成評估意見。
3.簽合同。銀行經調查批準後認為可行的,雙方就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擔保合同的條款達成壹致,當事人簽訂合同。
4.落實保障。借款人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後,應落實第三方保證、抵押、質押等擔保,並辦理擔保登記、公證或抵押物保險等手續,將質押物交存銀行。
5.貸款收購。借款人在銀行發放貸款前完成相關手續,借款合同生效。銀行可以給妳發放貸款,妳可以按照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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