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英文是mortgage。
“按揭”壹詞是英文“Mortgage”的粵語音譯,最初起源於西方國家,本意屬於英美平衡法體系中的壹種法律關系,後於20世紀90年代從香港引入內地房地產市場,先由深圳建設銀行在當地試行,之後逐漸在內地流行起來。
因為在房地產領域頻頻出現並正式運用於文本,其含義逐漸演化成了“抵押貸款”,在國內已經被正式稱為“個人購置商品房抵押貸款”。在會計學中,按揭貸款(Mortgage Payable)屬於非流動負債。
房貸定義:
指以房地產等實物資產或有價證券、契約等作抵押,獲得銀行貸款並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貸款還清後銀行歸還抵押物。
具體而言,按揭人(借貸方)應將自有房屋的產權轉讓給按揭受益人(放貸方),作為還款保證(抵押)。按揭人在還清貸款後,受益人立即將所涉及的房屋產權轉讓給按揭人。按揭過程中,按揭人享有房屋的使用權。
例句:
1、They had to mortgage their home to pay the bills.他們不得不抵押房屋借貸來支付這些款項。
2、Thousands of its customers are in arrears with loans and mortgage payments.有數千客戶拖欠其貸款和抵押貸款還款。
3、The bank foreclosed on the mortgage for his previous home.銀行取消了他先前住房的抵押贖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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