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借款人購買的房子出現爛尾,不願意繼續償還月供,強行停貸,最直接的影響就是借款人的個人征信。
壹旦停貸或斷供,借款人的征信報告中會立即留下逾期記錄。次數多了就會被各大金融機構列入黑名單,不能再申請貸款。
2.被起訴
如果借款人違約超過三個月,銀行很可能不會管開發商的問題,而是選擇直接起訴借款人。就算銀行為了收回本金會找開發商核實重新規劃,起訴借款人肯定也不會落後。
所以最後業主會有很大概率成為失信被執行人,部分財產會被司法凍結。只有在整個事情徹底調查清楚之後,才有可能恢復正常。
另外,需要提醒借款人的是,如果單方面停貸,壹旦違約持續超過3個月,銀行有權主動終止與借款人的借款合同。而且銀行可以根據固定合同向借款人索賠,借款人甚至可能會賠錢,更不用說首付了。
爛尾樓停貸意味著什麽?
所謂爛尾樓,其實就是開發商在建的樓盤,還沒建好,沒有資金,項目只能停工。借款人不能入駐,但房貸需要壹直還。在這種情況下,許多借款人會選擇停止貸款。
爛尾樓停貸,其實就是借款人拒絕償還銀行貸款,有還款能力,但拒絕還貸。
但從法律意義上來說,這種停貸的做法有不小的風險。如果沒有得到銀行的回應和同意,沒有得到法院判決的支持,貿然停貸的購房者往往會成為違約方,征信受到影響,可能會被起訴到法院,甚至被法院強制執行。
建議借款人可以選擇直接起訴開發商。買受人起訴要求撤銷購房合同和借款合同的,法院可根據情況判決剩余借款買受人不予償還。對於已償還的部分和首付部分,開發商要償還購房人。
當然,開發商不再履行向購房者交付房屋的義務。對於後續貸款的償還,如果購房合同和借款合同終止,法院可以判決剩余貸款不由購房人償還,由開發商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