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話房產證和名字能分壹半嗎?
新民法典於2021,1生效,婚姻法及其相關解釋有效期至2020,12,31,屆時與民法典相抵觸的條款將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釋取代。
如果有女方的名字,她在房產中有產權份額。但有名分的時候,不壹定是壹半。關於分割,從協議上有約定。沒有約定的,要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的貢獻。
另外,如果婚前買房,沒有還款部分,那麽離婚時,如果房產證上只有男方的名字,那麽該房產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屬於產權人。
如果婚前買房,但* * *還貸,房產證上只有男方的名字,根據婚姻法新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婚後雙方支付的錢款及相應的財產增值部分,由登記產權的壹方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壹款的規定補償給對方。
房產證上加名字是壹方對另壹方的贈與,所以婚前或婚後的法律效力沒有區別。
如果貸款沒有還清,要區分房產本身屬於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雙方有財產。夫妻有財產的,未清償部分視同夫妻債務。壹方婚前購買,婚內償還貸款的,未償還的貸款作為財產所有人的個人債務繼續償還,已償還部分及其升值部分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無論哪種方式,房屋產權以最終產權登記為準。所以婚前財產公證或者房產證加名時,最好是各方簽訂協議,明確產權份額和分割方式,避免矛盾。
以上是邊肖為您分享的關於房貸期間是否可以加名字的相關內容。更多信息可以關註建築行業分享更多幹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