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示範家庭農場創建管理辦法(試行)。規模、場所、設施、標準、技能、效益等六個方面符合要求,並經縣級農業部門認定的家庭農場,可參加省級示範家庭農場創建。省農委將在年底前按照擇優原則完成評選認定工作。
根據《辦法(試行)》,示範家庭農場需要“規模”、“場所”、“設施”。經營性土地流轉期限至少5年,並簽訂了規範的流轉合同;經營規模符合家庭農場的認定標準。有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營業場所和生產設施,並具備基本的辦公條件。擁有必要的農業機械,農業生產配套設施齊全,農業生產主要環節基本實現機械化。
同時,示範家庭農場需要做到“規範”、“熟練”、“盈利”。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要求,生產記錄齊全;開展無公害農產品和綠色或有機食品生產,產品質量可追溯。農民長期、穩定、專業地從事商品農產品生產,具備相應的知識和技能,應用先進實用技術,參加過農業部門組織的農業技術培訓或者職業農民培訓。經濟效益居本地區同類家庭農場前列,成員人均收入相當於或高於當地城鎮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對周邊農民有很好的示範作用,積極帶動農民增收。
申報的家庭農場可攜帶土地流轉合同等申報材料,逐級向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申報。
參考來源:人民網:
/N2/2016/0724/c220027-28718941 .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