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抵押銀行貸款中的房產證、房產證、土地證必須抵押給銀行;
2.權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證,包括所有共有產權證明;
3.權利人及配偶的戶口簿,包括所有共有產權的戶口簿;
4.權利人的結婚證、民政局出具的結婚證或未婚證;
5.收入證明,對貸款成功和抵押銀行貸款最高額度有較大影響;
6.房產證所有人有未成年子女的,請提供出生證明;
7.如房產有銀行貸款,請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最近壹次銀行對賬單;
8.為了提高房屋抵押貸款的通過率,請盡量提供其他家庭財產證明;如其他房產證、股票、基金、現金存折、車輛行駛證等。;
9.如果是企業貸款,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稅務登記證、基本開戶許可證、貸款卡、公司章程、企業法人身份證及公司其他股東身份證、企業銀行對賬單、上壹年度財務報表、最近三個月財務報表、董事會決議、公司簡介及資金用途說明;
10.銀行要求的其他抵押貸款材料。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抵押:
權屬有爭議的房地產;
用於教育、醫療、市政等公益事業的房地產;
文物保護建築和其他具有重要紀念意義的建築;
依法被公告納入拆遷範圍的房地產;
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的房地產;
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產。
第九條
同壹房地產設定兩個以上抵押權的,抵押人應當將已經設定的抵押權告知抵押權人。
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過抵押物的價值。
房地產抵押後,抵押房地產的價值大於所擔保債權的余額,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過該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