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交易中,買賣雙方都需要對二手房進行評估,壹般都是由房地產評估機構,去房源處進行評估。完成後,評估機構向銀行出具評估報告。這壹階段耗時會依據約定情況而定,壹般3-5個工作日內即可完成。交易方需交納評估費。
銀行會根據借款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批,貸款銀行審批,銀行對貸款申請人的資質進行審核,符合條件後,銀行根據房屋評估價格,綜合借款人的資質進行貸款額度、期限等方面的審批。審批過程壹般在5個工作日左右。
審批通過後,買方向賣方支付房屋首付款。憑首付款證明、銀行出具的按揭申請審查承諾函等材料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然後辦理房產抵押登記、保險手續,銀行放貸,買方領到房產證後,辦理房產抵押登記和保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壹)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
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有房地產,未經其他***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
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