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申請時間:每年4月1日-10月15日。現場受理時間:當年8月1日-10月15日。
1、4月1日起,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信息系統接受學生在線申請。學生須選擇“學生在線服務系統(生源地)”登錄並填報申請信息。
2、各高校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申請審查工作。預申請的步驟是:
(1)向已經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且符合貸款條件的學生出具《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以下簡稱“貧困學生認定表”),並註明下學年應繳學費和住宿費的實際金額;
(2)嚴格審查申請表貸款金額(貸款金額須小於或等於下學年應繳學費和住宿費的合計金額);
(3)高校在貸款申請表及貧困學生認定表上簽署意見並蓋章確認。
3、8月1日前,各縣(市、區)學生資助中心開始現場受理工作。
4、各高校在學生報到後,根據受理證明,盡快登陸生源地貸款管理系統,於10月21日前簽發合同電子回執。
5、各縣(市、區)學生資助中心,最遲於10月25日前完成貸款金額審查並匯總數據,上報省學生助學貸款管理中心審核後報送省開行。
6、11月20日前,省開行對上報的系統數據進行審核、審批,實現貸款發放並向高校支付貸款資金。
7、11月20日後,各高校向貸款已到賬學生開具收費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