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買的期房登記在雙方名下或***同還貸的婚後交房是***同財產。
2、如果是婚前壹方交首付並且還貸且產權登記在壹方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不屬於***同財產。
3、如果婚後用夫妻***同財產還貸,並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壹方,由產權登記壹方對另壹方進行補償。
並不是所有婚後辦下證件的房產都屬於夫妻***同財產,如果滿足四個條件,即便是婚後才辦下房產證,仍然可以認定為個人婚前財產:
1、在購房階段,以個人名義簽署房屋買賣合同;
2、婚前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並且在銀行貸款;
3、婚後登記在首付方的名下;
4、以個人婚前財產償還房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同財產,歸夫妻***同所有:
(壹)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壹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壹)壹方的婚前財產;
(二)壹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壹方的財產;
(四)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壹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