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五十多個少數民族,各有自己的特殊需要。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盡量滿足少數民族生產、生活上的特殊需要,是黨和政府的壹貫政策,要繼續貫徹執行。壹是對生產少數民族特需用品所需的金、銀、銅、鋁、鋅、錫、生鐵、鋼材、木材、玻璃、牛皮、羊皮、生絲和人造絲等原材料,要納入各級原材料供應計劃,專項安排供應。二是在生產方面要堅持“兩條腿走路”的方針,既要繼續發揮傳統產區的作用,定點、定量組織少數民族特需用品的生產;又要積極發揮少數民族聚居省、自治區生產基地的作用,凡能在這些基地生產的品種,盡量在這些基地生產,傳統產區應給予支持和指導。三是對少數民族聚居區生產少數民族用品的企業,繼續給予低息貸款照顧。四是對少數民族地區生產民族特需商品按規定納稅有困難的企業,經過稅務機關批準,可給予定期減免所得稅的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