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現在的新房產證上抵押之後是不註明的,現在都是抵押完畢出個綠本的他項權利證。
2、房地產抵押必須經過登記才能發生法律效力,否則即使簽訂了抵押合同,經過了抵押合同公證,也起不到擔保作用。所以房地產抵押合同當事人應在簽訂抵押合同後即申請房地產抵押登記,領取《房地產他項權證》。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交驗下列文件:
1、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2、抵押登記申請書;
3、抵押合同;
4、《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有的房屋還必須提交《房屋***有權證》和其他***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5、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6、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