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融資租賃與商業保理的相似之處:1。兩者都屬於壹個主管部門。融資租賃和商業保理都屬於商務部的管轄範圍。2.該業務有三方和兩個合同。融資租賃業務壹般涉及賣方、融資租賃公司(買方)和承租人。賣方和融資租賃公司是買賣合同,融資租賃公司和承租人是融資租賃合同。商業保理壹般涉及賣方、買方和商業保理公司。買賣雙方是買賣合同,賣方和商業保理公司是保理合同。3.兩者都屬於貿易融資融資租賃,在設備銷售過程中為承租人提供融資服務。商業保理是在貨物過程中,賣方不賒銷貨物而提供融資服務。4.中國有兩家從事融資租賃和商業保理的實體。我國從事融資租賃的主體是融資租賃公司和金融租賃公司。我國從事商業保理的主體是商業銀行和商業保理公司。5.兩者都能促進銷售。融資租賃通過購買租賃物並出租給承租人,可以促進設備的銷售。商業保理通過轉讓應收賬款為賣方提供融資,促進賣方的銷售。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壹年期貸款市場牌價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稱“壹年期貸款市場牌價”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壹年期貸款市場牌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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