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借款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1.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在當地城鎮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固定住所。
2、經工商部門批準,依法註冊,持有有效營業執照。
3.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明確的生產經營計劃、明確合法的貸款用途。
4、信用良好,無違約和不良信用記錄,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並願意接受貸款銀行的信貸結算監督。
5.能夠提供銀行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
6.法律和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二,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可長達3年,但生產經營流動資金貸款不超過1年。
第三,貸款額度
有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不得超過抵押物價值的70%;
第四,貸款程序
1.在金融機構開立活期存款賬戶;
2.按要求填寫貸款申請表,並根據銀行的指示提交申請表和所需材料;
3、由銀行業務經理或指定律師進行家訪,調查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4.銀行審批後,將審批結果通知借款人,並簽訂借款合同;
5.酌情辦理保險、抵押登記、公證等手續;
6.銀行將貸款直接劃入合同約定的賬戶;
7、根據借款合同的規定。
動詞 (verb的縮寫)借款人應提交的文件或資料
1.借款人合法身份證件(居民戶口本、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居住證明、結婚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2.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3.借款人家庭財產和經濟收入證明(包括個人收入證明或納稅證明、銀行存款證明、房產證、有價證券等。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人事部門出具的);
4.能夠證明貸款合理用途的資料,如明確的生產經營計劃、完稅憑證、采購訂單等;
5.抵押物(質物)清單、所有權證明及有權處分人同意抵押(質物)的證明、銀行認可的主管部門或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物評估報告或與銀行簽訂的抵押物評估協議、抵押物保險單;
6.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