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裏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
貸款擔保人需要承擔的責任如下:
1、擔保人要承擔連帶責任予以償還。
2、擔保人對於代替被擔保人償還的貸款數額有向被擔保人追償的權利。
3、要看在借款合同裏對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是否約定了連帶責任。
4、如果擔保人不還,銀行可以對貸款人和擔保人同時提起訴訟並申請財產凍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壹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條
壹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