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貸補貼”模式側重於為有創業能力的首次創業者提供無門檻準入,即為創業者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無需擔保、抵押和利息。創業小額貸款從發放後第四個月開始按月等額償還。考慮到創業者的還款壓力,如果在10+00和1之後發放創業小額貸款,還款方式將調整為:從貸款發放後的第七個月起,還款期等於三個月(具體還款日為每個還款期最後壹個月的20日),在貸款期內還清所有貸款。
為降低資本運作風險,提高創業成功率,主辦方應在貸款期間為創業者提供“陪伴式”跟蹤服務。對創業者進行跟蹤指導,積極幫助解決創業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讓創業服務貫穿創業全過程。目前,最高貸款金額已從5萬元提高到654.38+萬元(大學生)。
申請小額貸款的企業家應按期償還貸款。借款人在合同期內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個月未按時還款,或發生其他違約行為的,農村信用社將根據合同約定對借款人采取追償措施,並通過個人信用信息系統記錄和公布個人信用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