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約定利益與實際利益嚴重不符。因為妳在貸款前簽了合同,但是貸款後發現實際利息遠高於約定利息。二是辦理抵押貸款的公司倒閉,押金和房產證無法收回,抵押登記無法撤銷,導致房產無法買賣,無法放貸。第三,約定的利率很低,但是有很多其他費用(比如存款、手續費等。).四、找民間借貸,到期後錢已經還清,貸款人不配合註銷抵押登記,或者索要額外費用。5.很多“臟”公司要的是妳的房子,而不是利息。
因為所謂的低風險高利潤,現在很多民間按揭貸款都是由很多貸款機構在辦理。機構多了,市場就亂了,各種問題層出不窮,套路也多。民間貸款真的不適合貸款嗎?不能,畢竟不是每個需要資金的人都能從銀行貸到款。民間貸款公司解決了很多企業和個人急需用錢的問題。
但貸款公司良莠不齊,放貸前要仔細辨別好壞,不要上了賊船。壹旦權益受到侵害,就要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