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證明是我國公民在日常生產生活經營活動中,所需要的對經濟收入的壹種證明。壹般在辦理簽證、銀行貸款,信用卡等會被要求由當事人單位出具的對經濟收入的證明。
收入證明內容及格式沒有嚴格限定,只要正文中寫清楚了,而且數字是真實的,單位壹般不會有意見的,可以寫稅前工資,也可以下稅後工資,可以包括年終獎,也可以不包括年終獎。
銀行貸款收入證明是稅前稅後?
是稅前工資剛開完放貸收入證明
貸款要開的收入證明壹般指的是妳的應發工資,應發工資-五險壹金-個人所得稅=實發工資,所以工資證明上的金額是稅前金額。
因為貸款額度是根據月收入決定的,所以月收入越高貸款額越高.所以在開收入證明時可以把五險壹金,年終獎之類的都加進去來增加月收入額。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壹)》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制定的內部規章制度與集體合同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不壹致,勞動者請求優先適用合同約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由上述規定可知,勞動合同與規章制度內容不壹致時,勞動者有權請求優先適用合同約定,年終獎應當正常發放。在實踐中,勞動者在年終獎對應的考核年度不滿壹年的,用人單位也應該按照勞動者實際工作時間占全年工作時間的比例發放年終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