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助學貸款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生、專科生(含職業院校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位學生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
2.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不需要擔保,只需要提供貸款介紹人和見證人,介紹人和見證人不承擔連帶責任,最大程度方便學生申請貸款。
3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應符合的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須征得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規行為;
(3)學習成績良好,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4)在校期間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包括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
(5)嚴格遵守國家、經辦銀行和國家助學貸款的規定,承諾正確使用貸款並按規定履行還款義務。
(六)符合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通則》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