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維修基金的繳納規定如下:業主應當在房屋交付前繳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賬戶,也可以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繳納。受房地產開發企業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資金之日起30日內,將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賬戶。
契稅繳納規定如下:商品房契稅需要在備案日後90日內繳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稅款外,從繳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契稅是對所有權發生變化的不動產征收的壹種財產稅。應稅範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出售、房屋贈與和房屋交換。
房屋維修基金屬於全體業主,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壹經發現,將處以警告、罰款或拘役的處罰。申請房屋維修基金有壹定的條件:房屋維修基金必須用於房屋的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設備;超過保修期後使用;得到相關收益三分之二以上業主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