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房子尚未還清貸款時,需獲得貸款銀行的同意;
2、加名可能需繳納加名稅;
3、向房產管理部門提交加名申請,提供雙方身份證明和婚姻關系證明,及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4、完成上述步驟後,房產證上可顯示妻子的名字。各地規定和稅費可能有差異,操作前應咨詢相關部門。
房產證的變更程序:
1、準備相關材料:包括身份證、結婚證、房產證原件、貸款合同等;
2、提交變更申請: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產管理部門提交加名變更申請;
3、繳納相關費用:根據當地規定繳納變更登記費、印花稅等;
4、等待審批:房產管理部門審核申請材料,通過後進行變更登記;
5、領取新房產證:審批通過後,領取加名後的新房產證。
綜上所述,盡管貸款購買的房產可以加上配偶的名字,但這壹過程需要銀行的同意,可能涉及額外稅費,必須向房產管理部門提交包括身份和婚姻證明在內的相關文件,並且在完成這些步驟後,房產證才能更新顯示妻子的名字,同時應註意各地的具體規定和稅費可能存在的差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契稅法》
第壹條
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
第二條
本法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壹)土地使用權出讓;(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互換;(三)房屋買賣、贈與、互換。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的轉移。以作價投資(入股)、償還債務、劃轉、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征收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