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貸款管理辦法》對此有相應的規定:
第九條申請個人汽車貸款的借款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居住壹年以上(含壹年)的港澳臺居民和外國人;
(二)具有有效身份證件、固定詳細地址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具有穩定合法收入或足以償還貸款本息的個人合法資產;
(4)個人信用良好;
(五)能夠支付規定的首付款;
(6)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擴展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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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貸款管理辦法》相關法律法規:
第十七條貸款人應通過定期統計經銷商采購的車輛及零配件的庫存和分析經銷商的財務報表,定期檢查經銷商的信用,並根據審查結果調整經銷商的信用等級和庫存檢查頻率。
按照最高貸款比例的要求發放汽車貸款,貸款人發放汽車貸款的金額占借款人所購汽車價格的比例不得超過最高貸款比例的要求;最高貸款支付比例的要求由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宏觀經濟和行業發展的實際情況另行規定。
第二十八條貸款人應建立汽車貸款預警監測分析系統,制定預警標準;超過預警標準後應采取重新評估貸款審批制度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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