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國家財政收支形勢嚴峻,但在銀行“存款”多、資金充裕、企業因約束機制加強而貸款謹慎的情況下,財政可以通過實施以適度擴張國債政策為重點的積極財政政策,達到擴大需求、刺激經濟的目的。
1998年8月29日,NPC九屆人大四次會議通過了《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財政部今年發行國債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和調整中央預算方案(草案)的建議》,決定財政部向國有商業銀行發行100億元國債,專項用於基礎設施建設,絕不搞壹般工業項目。
延伸信息我國國債工作中曾經存在的國債短期行為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壹是籌資行為短期化,具體表現為國債期限短、利率高,國債的金邊債券優勢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二是國債發行機制設計不合理。目前國債的發行機制是:本期債券發行規模=當年赤字+本期國債還本付息+本期國債付息。
這種機制不是從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債作為國家宏觀調控重要手段的角度設計的,而只是從解決暫時的財政困難出發,不利於財政支出的控制和管理,對財政赤字控制沒有自律作用,對國債規模擴張失去約束,容易導致國債規模盲目擴張。
第三,國債資金的分配和使用投向消費化。在分配上,要重視消費(只為補虧)多於發展,要重視眼前利益多於長遠利益。在使用上,強調直接效益,忽視社會效益,強調項目建設短、平、快,忽視公共事業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導致基礎設施發展欠賬過多,影響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百度百科-積極的財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