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聯系條件:
1.貸款聯系人應為借款人來自的人,原則上應為25-60歲。
有相對固定的住所和聯系方式,熟悉借款人的家庭情況;
2.貸款聯系人可以是借款人的親朋好友、原學校老師、鄉鎮村和居委會。
幹部等。,但不應與父母和共同借款人重復;
3.貸款聯系人為義務聯系人,不承擔連帶還款責任,不得向借款人收取任何費用。
成本;
貸款聯系人的職責:
1.始終與借款人保持聯系,跟蹤了解借款人的相關情況,對借款人坦誠相待。
教育、提醒借款人按時還款,及時變更信息並督促借款人變更信息。
通知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並在貸款信息系統中更新;
2.貸款聯系人作為第三聯系人,在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無法直接聯系。
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負責時,協助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聯系借款人並督促還款到期。
本金和利息;
3、在貸款申請、審批階段,貸款聯系人應保證通訊暢通,與本縣學生信息壹致。
幫助管理中心檢查核實學生情況;
4.貸款聯系人壹經確定,在無特殊原因的情況下,負責在整個貸款期間聯系借款學生。
工作。貸款聯系人遷出本地的,需提前督促借款學生補辦“生源地信用”。
學生貸款聯系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