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借款合同公證的作用:
1、避免合同遺失損毀:通過借款合同公證,我們可以避免有意無意中的借款合同損毀、遺失等情況發生,這對我們的債權安全是非常有利的,也能夠極大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
2、避免合同內容糾紛:為避免合同被篡改,避免對方就合同的內容發生不同的糾紛,避免對方故意扭曲和改變對方合同內容,然後拒絕承認當初擬定的合同。通過對民間借款合同進行公證也可以極大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維護我們權益;
3、增加民間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在公證之後的借款合同具有更強的法律效力,這也是民間借款合同公證後的壹個成果。
依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是受法律保護的,只要借款合同符合法律規定的,不需要公證也受法律保護的。
綜上所訴,公證處出具執行公證書的,公證費用壹般是由申請公證人支付的,而申請人可以與債務人協商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證法》第壹條
為規範公證活動,保障公證機構和公證員依法履行職責,預防糾紛,保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制定本法。
第二條
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