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立離婚協議時,涉及貸款的房子內容如下: 壹、首先寫明雙方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現住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現住址。 二、其次寫明雙方結婚時間,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感情不和的原因。 三、再次寫明孩子撫養權的歸屬、夫妻***同財產的分割、夫妻***同債務的處理等。 其中,著重註明貸款房的具體地址、貸款房的建築面積、房子內的家電及家私的處理結果、貸款的額度、貸款的清償方式、貸款的清償時間、貸款的清償主體。 貸款屬於夫妻雙方的***同債務,應當由***同財產進行清償。夫妻***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同所有和負擔,壹般是壹人壹半。 貸款屬於夫妻壹方的個人債務,應當由各自獨自處理,不應寫進離婚協議書內,但為避免糾紛,可以註明各自貸款由當事人自行處理。 壹方自願替另壹方進行清償貸款的,可以向另壹方主張。 四、最後寫明雙方的名字、訂立協議的日期。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壹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壹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