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讀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戶籍必須與借讀學生本人入學前的戶籍壹致。
2.借款學生的父母因殘疾或疾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的,借款學生的其他直系親屬可視為共同借款人。
3.借款人為孤兒的,其他法定監護人或自願與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為共同借款人。
4.當共同借款人不是父母時,他必須在25至60歲之間。
5.如果共同借款人以前申請過學生貸款並且沒有還清,則不能作為其他借款學生的共同借款人。
還款方式
(1)在學生畢業前壹次性或分次還清。
(2)畢業後,學生可以觀看他們的可移動資金來償還貸款。
(3)試用期滿後,畢業生將在兩到五年內逐月扣除工資。
(4)畢業生所在單位根據其工作表現決定減免還貸。
5】對於已經借款的學生,如果因違反國家法律和學校紀律而被學校開除、勒令退學或學生自願退學,學生家長應負責歸還所有借款。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助學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