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家助學貸款有兩種:壹種是農村信用社的國家助學貸款;二是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前者是指學生在住所地有農村信用社或農村商業銀行,並能找到擔保人,就可以申請;另壹方面,學生無法從信用社獲得助學貸款,可以向高校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今年年初,為有效發放江蘇省貧困大學生助學貸款,江蘇省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和江蘇省教育廳聯合下發了《關於進壹步做好農村信用社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通知》。通知稱,從今年起,我省農村信用社國家助學貸款的申請人僅限於江蘇省內公民,在各信用社服務區內有戶口的,可由計劃在江蘇省內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錄取。也就是說,江蘇籍但被外省高校錄取的學生不再在報考範圍內。
對於政策調整,江蘇省助學貸款管理中心田老師給出了這樣的解釋:“由於信用社不依據錄取通知書發放貸款,全國有1,000多所學校有錄取通知書,社會上招生比較混亂。很多成人學院,進修學校,自考學校都是發錄取通知書的,所有貸款都是以錄取通知書為依據的。信用社無法確認。這是壹個原因,再加上這個新學期,各省高校都可以做國家助學貸款,也就是說妳在外省考過,就在妳學校做。為了減少矛盾,我們不了解學校。”
目前在商業模式的運作下,借款學生的誠信和辦學資質的質量是教育部門和銀行審批的關鍵。我們相信,在國家政策保障和社會、高校重視的前提下,貧困生能夠信守誠信還貸的承諾,完全可以消除後顧之憂和煩惱,走上放心讀書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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