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註冊資本(資金)低於50萬元的,允許分期出資。首期出資不低於註冊資本的65,438+00%(出資不低於30,000元),65,438+0年內實收註冊資本增至50%以上,余額可在3年內分期到位;
3.大學畢業生在咨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新創辦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稅務機關批準,免征企業所得稅兩年;
4.新辦的交通、郵電企業或經營單位,經稅務機關批準,第壹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新設立的從事公用事業、商業、物資工業、外貿工業、旅遊業、物流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餐飲業、教育文化事業和衛生事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稅務機關批準,免征企業所得稅壹年;
5.各國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符合條件的城市信用社要為自主創業的畢業生提供小額貸款,簡化手續,為開戶和結算提供便利,貸款額度在5萬元左右;
6.最長貸款期限為兩年。如果確定到期需要展期,可以申請展期。貸款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確定,最高擔保金額為擔保基金的5倍,期限與貸款期限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