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享受培訓補貼: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學年內(即畢業前壹年7月1日起12個月)參加創業培訓的,根據其創業培訓資格或其就業創業情況給予培訓補貼。
2.免費創業服務:有創業意願的高校畢業生可獲得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供的免費創業指導服務,包括政策咨詢、信息服務、項目開發、風險評估、創業指導、融資服務、後續扶持等“壹站式”創業服務。在充分發揮各類創業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礎上,各地因地制宜建設了壹批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並給予相關政策支持。要為基地大學生創業企業提供培訓和指導服務,落實扶持政策,努力提高創業成功率,延長企業生存期。
3.享受創業補貼:大學生自主創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根據項目的就業能力、科技含量、潛在經濟社會效益、市場前景等因素,可申請2萬至654.38+0.5萬元的資金支持。
4.享受創業(創業)補貼:大學生可申請5000元創業(創業)補貼,主要用於降低大學生創業成本,幫助其順利創業。
5、取消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允許高校畢業生在創業地辦理落戶手續(直轄市按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