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省直各單位,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發展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的部署,進壹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在改善職工住房條件、幫助困難群體、規範住房市場等方面的積極作用,結合大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實際,從2014 110 1起,
壹是我市職工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對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再次購買自住住房,實行提取或貸款政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1.已購住房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比例為30%;
2.所購住房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為40%。
三、取消住房公積金公證和強制機構擔保收費。
四。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大慶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廣發發[2014]5號)與本通知不壹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這是通知妳,希望妳認真遵照執行。
大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4 10 3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