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異地戶口辭職退休金額低於5萬元(不含5萬元)外,其他類型的取款需經中心或三所(虎門、昌平、塘廈)審核後,方可在建行辦理取款手續。程序如下:
1,到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營業網點領取並填寫《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2、提交相關文件,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公室批準。
3.持《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折和經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公室審核蓋章的有效身份證件,等到中國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網點辦理提取。
(二)受委托銀行審核的提取。
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退養職工。賬戶余額不超過5萬元的,已委托建設銀行審核。申請人可提交單位出具的離職證明(非在冊員工離職)、退休證明、身份證等。直接到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支取。
(三)公積金委托還貸業務(即按月自動扣款)
已在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東莞銀行、東莞農村商業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委托提取。此項業務必須本人持相關資料到公積金中心或辦公室審批,不能委托他人辦理。貸款銀行是建設銀行以外銀行的申請人,必須到單位開戶的建設銀行網點辦理公積金龍卡,並與公積金賬戶關聯(激活),才能辦理此項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