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新購房屋嚴格掛牌。凡在限購區域新購房的,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
3.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中心城區單筆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由45萬元降至40萬元。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60%,貸款利率為同期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停止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積金和個人住房貸款。在限購區域,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40%。貸款利率按照銀行相關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壹條以劃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後,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造房屋的,應當持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地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後,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變更土地使用權證書。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