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妳可以。
要攜帶的信息:
(1)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提交2份復印件)。
(2)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2份復印件)。
(3)《高等學校家庭貧困學生認定申請表》(1份原件及復印件)。
(4)家庭經濟困難證明(1份原件和復印件)。
(5)借款人在當地郵政儲蓄的銀行卡(出示原件核對,交2份復印件)。
(6)借讀學生出示學生證,交復印件2份。
2申請學生貸款的過程
貸款受理部門申請貸款;
準備材料。準備相關材料到當地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登記,領取《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借款人需要完整填寫申請表,並完整蓋章;
復習資料。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到領取登記表的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提供兩份身份證明材料(包括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學生證或錄取通知書、戶口本),並提供申請表和郵政儲蓄賬號,由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核;
簽合同。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簽署了《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簽署了借款合同並授權郵政儲蓄銀行從上述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
退回合同收據。借款合同簽訂後,學生可憑合同到高校報到。2011起,學生只需到高校學生資助中心辦理電子回執,無需郵寄紙質回執。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在註冊後30天內(不晚於65438+10月30日)未收到回執的,視為學生已取消貸款申請;
貸款發放和支付。根據合同約定,郵儲銀行在合同約定的日期發放貸款,並將貸款資金電匯至借款學生所在高校的指定賬戶;
償還貸款。借款人畢業後,學生和共同借款人負責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時將資金足額存入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