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方:銀行6萬元。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522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7800。
根據我國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壹般應為13%。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2.避孕藥物和用具;
3.舊書;
4.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5.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無償提供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6.殘疾人專用物品由殘疾人組織直接進口;
7、銷售自己用過的物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納稅人購買貨物或者接受應稅服務(以下簡稱購買貨物或者應稅服務)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為進項稅額。
下列進項稅允許從銷項稅中扣除:
(1)從賣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
(2)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
(3)購買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收購價格和65,438+03%的抵扣率計算進項稅額。進項稅計算公式:
進項稅=進價*扣除率
(四)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購進或者銷售貨物並支付運輸費用的,按照運輸費用結算單註明的運輸費用金額和7%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進項稅計算公式:
進項稅額=運輸費用額*扣除率
扣除項目和扣除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