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貸款申請表;
2.戶口本、身份證或其他有效居住證明;
3、購房合同或意向書等相關文件;
4、單位住房資金管理機構同意貸款的函;
5.購買新建商品房的客戶,請提供銷售單位的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復印件;購買公房的,請提供上級房改管理機構關於“售房計劃”的批準文件復印件;
6.抵押或質押時,擔保人同意擔保的書面證明和擔保人的資信證明;
7.擔保的,擔保人同意書面擔保證明和擔保人資信證明;
8.已支付30%以上購房預付款的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9.銀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存儲余額:
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②已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租金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應當同時註銷。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如果沒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存儲余額將計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