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區別. 在貸款中,出借人其實就是提供資金的壹方,比如向銀行申請貸款,銀行就充當了出借人的角色,當然,出借人更多的是指在 民間借貸 中,借出錢的壹方;借款人,就是與出借人相對應的,需要借錢的壹方。作為出借人,需要註意借款人是否有良好的還款能力以及還款意願,並且要做到留有存據,最好能能有借款合同,約定借款的額度,利息,歸還日期. 作為借款人,需要正確估量自己的還款能力,操持良好的還款記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