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成都公積金貸款放款時間壹般需要18-19個工作日。各部分具體需要的時間如下:
貸款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當日完成銀行進行貸前審查,同意後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復審,2個工作日內完成。
市住公積金管理中心對貸款進行審核,1個工作日內完成。
審核通過後,貸款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2工作日內完成。
選擇保證擔保的,由擔保公司辦理反擔保抵押手續,6個工作日內完成擇抵押擔保的,借款人應辦理抵押保險手續,7個工作日內完成擇質押擔保的,由銀行辦理質押手續。
貸款銀行將借款人資料報送市住房公積金,2個工作日內完成。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貸款材料進行審批,3個工作日內完成。
借款人到貸款銀行辦理劃款手續,1個工作日內完成。
法律依據:《成都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細則》
第十五條 每筆公積金貸款的可貸額度由成都公積金中心按照本市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貸款額度計算公式、首付款比例、還貸能力系數、信用狀況等規定,綜合評估借款申請人實際情況後,取最低值確定(向下取整為1000元的整數倍)。
第十六條 本市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符合貸款條件的兩人及以上職工最高貸款額度為70萬元,單職工最高貸款額度為40萬元。
本市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成都公積金管委會)確定。
第十七條 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為:
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公積金繳存余額+***同申請人公積金繳存余額)×繳存時間系數×20倍
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由成都公積金管委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