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解封車輛,被申請人需要履行判決或者提供其他擔保。
如果判決已經實際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請解除查封。法院出具解除裁定書後,拿著裁定書到車管所啟封。車輛扣押狀態已解除。
凍結銀行存款和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壹年,查封不動產和凍結其他財產權利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
查封期限屆滿後,繼續查封財產,須由相關申請執行人依法提出續延申請後才能執行完畢。查封期限屆滿,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效力自行消失。財產保全期限屆滿後,對方不申請續保的,自動解封。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八條。動產被查封、扣押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該財產。人民法院將查封、扣押的動產交由他人控制的,應當在該動產上加蓋印章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適當方式。《民事訴訟法》第壹百零四條
在財產糾紛案件中,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