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挪用汽車經銷商的抵押貸款是挪用資金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挪用資金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的資金挪用於個人使用或者借給他人使用的行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或者進行非法活動,或者數額較大不予返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主觀上,本罪只能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是挪用、出借他人資金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仍故意為之。挪用他人資金可以分為壹般違法違紀行為和挪用他人資金犯罪行為。分清兩者的界限。
二、挪用車商抵押貸款怎麽辦?
現在最好的辦法就是找人借錢,或者賣房賣車,趁車商和妳的公司還沒發現,趕緊把錢收了把錢都還了。如果被發現,盡可能請求對方原諒,並盡快還錢。即使對方起訴,妳也可以減輕壹些罪責,避免被判刑。因為妳是故意的,壹旦妳被調查,妳的罪責就無法逃脫,所以現在就彌補吧。
總之,我建議妳永遠不要做任何違法的事情,不要利用工作的便利為自己謀取私利,否則妳將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