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車在貸款還清前不能賣,其車輛登記證還處於抵押狀態,需要在還貸處辦理延期手續後才能賣車。
根據《機動車登記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抵押的,應當向登記地車管所申請抵押登記;抵押權消滅的,應當向登記地車管所申請註銷抵押登記。
第二十三條申請抵押登記,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由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並提交下列證件和憑證:
(壹)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所有人與抵押權人依法訂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車管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壹日內,對提交的證件、憑證進行審核,並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批註抵押登記的內容和日期。
擴展數據:
《機動車登記條例》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辦理轉移登記:
(壹)機動車與車輛檔案記載內容不壹致的;
(二)受海關監管的機動車輛未經海關解除監管或者批準轉讓的;
(三)機動車處於抵押登記和質押備案期間的;
(四)本規定第九條第(壹)、(二)、(七)、(八)、(九)項規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