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時,應當盡到必要的註意義務。代理人因疏忽大意給委托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受托人超越委托權限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受托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委托關系的建立是基於委托人與受托人之間的相互信任,所以原則上受托人應當親自處理委托事務,但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也可以將委托事務轉讓給第三人。
(4)***同壹委托中受托人的損害賠償責任。* * *同壹委托是指索引器同時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為其辦理委托事務。
權利和義務總是統壹的。作為委托合同中的委托人和受托人,在享有相應權利後,仍需實際履行義務。
1.委托貸款的主要風險有哪些?
1,政策風險
企業在辦理委托貸款時,要註意社保基金、保險公司保費、上市配方等相關企業不能發放委托貸款。商業銀行還需要關註委托貸款的資金用途是否合規,利率等相關內容是否符合政策法規。
2.關註客戶
根據規定,商業銀行不能受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貸款業務機構的委托貸款業務申請;不得接受委托人委托發放委托貸款的他人資金;不得接受客戶銀行的信貸資金、各種具有特定用途的專項資金、其他債務資金、不能證明來源的資金發放委托貸款。
3.運營風險
很多商業銀行在辦理委托貸款時,會不小心進行壹些違規操作,如:貸款發放手續不全、未與委托方指定的借款人簽訂合同、未向委托方指定的借款人發放貸款、擅自變更貸款對象等;收回的貸款本息未及時劃入客戶賬戶,造成資金挪用。
法律依據:
民法
第壹百六十五條委托書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限,並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
第壹百六十六條數人在同壹代理機構為代理人的,應當與其他人共同行使代理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